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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
来源:法务网  时间:2023-04-28 15:37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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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)

一、

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

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不一定要分担,但是必须是一方的个人债务,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。找法网提醒您,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。确定为个人债务的,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。

二、

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

1.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;

2.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;

3.因生产经营活动,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;

4.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;

5.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;

6.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;

7.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。

三、

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

对夫妻共同财产,原则上均等分割。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,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。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,在分割财产时,各自分别管理、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。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,差额部分,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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